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汝州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出行,现将河南省汝州市公交公司14台10米新能源公交车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河南省汝州市公交公司14台10米新能源公交车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采购14台10米级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包括车辆本体、相关标准配件、随车工具及技术文件等,并包含必要的运输、保险、上牌及相关技术服务。
3.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待定,以财政批复为准】万元。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原因说明:
(1)基于汝州市现有公交运营体系的兼容性与延续性要求。为确保新增车辆与现有充电设施、维修体系、智能调度系统及运营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保障公交网络的高效、稳定运行,需要采购与现有主力车型品牌、技术标准一致或高度兼容的车辆。
(2)鉴于公交运营对车辆安全性、可靠性及售后服务的极高要求。本次拟采购的车辆品牌在本地区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充足的备件储备和经过验证的快速响应机制,能有效保障车辆全生命周期的运营安全与效率,其他品牌产品在短期内无法达到同等保障水平。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制造或销售)。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代理服务
1. 采购代理机构:【待明确,例如: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代理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组织与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公告、组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发布结果公告及协助签订合同等。
3. 采购人:汝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 采购人联系方式:【待补充具体联系人及电话】。
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待补充具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的具体日期】起计算。潜在供应商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 具体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及评审办法等详见后续发布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 请潜在供应商关注相关采购平台,及时获取采购文件。
3. 本公告在【发布媒体名称,如: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上发布。
(采购人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日期:【填写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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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7 19: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