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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多收费乱收费的通知

关于严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多收费乱收费的通知

为规范招标采购市场秩序,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现就严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多收费、乱收费行为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

二、坚持服务与收费对等原则

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应与收取的费用相匹配。严禁在未提供相应服务或服务未达标的情况下收费,或通过分解项目、重复计价等方式变相多收费。服务合同应明确约定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确保收费透明合理。

三、规范收费行为

收费应出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或供应商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不必要的附加服务并收费。

四、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

各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杜绝违规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机构规范经营。

五、加大监督检查与惩处力度

相关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多收费、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退还多收费用、处以罚款、暂停或取消代理资格等,并视情况予以公开曝光。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收费行为。采购人和供应商在遇到违规收费时,应保留证据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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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30 1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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